8月28日,为了进一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提高财政工作水平,盟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2020年8月3日,国务院令第729号公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九十七条。《条例》细化了预算法有关规定,将近年来财税体制改革和预算管理实践成果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确保公共财政资金节用裕民。《条例》对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法律责任等均作出明确规定,是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具体的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必须要严格执行的制度。
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是预算编审中心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预算编审中心认真落实《预算法》,通过推进综合预算管理、编制中期财政规划,提高了部门预算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条例》的公布,进一步细化了部门预算管理要求。一是统一了部门预算的涵盖口径。二是明确了部门预算的收支内容。三是明晰了各方管理权责。四是完善了项目支出管理模式。
会议强调,该《条例》涉及到财政工作的方方面面,大家要学好、用好新的《条例》,努力做一名新时代合格的财政工作者。